帖號:(2864號)  閒聊分享:(2010-07-13):本世紀最佳律師故事‏


貼者:燕子 轉貼者: 張貼時間 :2010/7/13(12:30:52)


討論內容:

有一位北卡Charlotte的律師買了一盒極為稀有且昂貴的雪茄,還為雪茄投保了火險。
結果他在一個月內把這些頂級雪茄抽完了,保險費一毛也還沒繳,卻提出要保險公司賠償的要求。

在申訴中,律師說雪茄在「一連串的小火」中受損。

保險公司當然不願意賠償,理由是: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。

結果律師告上法院還贏了這場官司。

法官在判決時表示,他同意保險公司的說法,認為此項申訴非常荒謬,但是該律師手上的確有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單,證明保險公司保證賠償任何火險,且保單中沒有明確指出何類「火」不在保險範圍內。因此,保險公司必須賠償。

與其忍受漫長昂貴的上訴過程,保險公司決定接受這項判決,並且賠償美金一萬五千元的雪茄「火險」。

最精彩的地方還在下面:

律師將支票兌現之後,保險公司馬上報警將他逮捕,罪名是涉嫌24起「縱火案」!

由他自己先前的申訴和證詞,這名律師立即以「蓄意燒毀已投保之財產」的罪名被定罪,要入獄服刑二十四個月,並罰款美金二萬四千元。

以上為真實的故事,並且獲選為「近期犯罪律師競賽獎」的第一名∼果然是聰明反被聰明誤、一山還有一山高啊!


來源或出處:網路郵件轉載


發表回應

貼圖說明

我要貼圖

 

 

回應者:

轉貼者:

回應內容:

連結位址:

貼圖位址:

來源或出處: